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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岭查处一起盗捕野生动物案件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浏览: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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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岭管理局党委主办                 2017731

 

大老岭查处一起盗捕野生动物案件

728日晚,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五指山管理站工作人员在猪槽沟原始森林查处一起捕猎野生动物案件,现场抓获嫌疑人3名,做案车辆1辆,缴获盗捕野生石蛙5只。

五指山管理站值班人员在查看资源保护监控时,发现有不明车辆停靠在猪草沟原始森林,疑似盗捕野生动物。值班人员迅速组织巡护人员赶往查看,但并未发现人员,经过两个小时的蹲守,发现3名不明身份人员在河沟捕捞野生石蛙,巡护人员立即控制3人,并将3人带回管理站进一步调查。

经过调查,抓获的3人为邓村乡竹林湾村民吴某松、刘某州、吴某新,3人听说大老岭野生动物很多,便相约一起到保护区盗捕石蛙,没想到被管理站值班人员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和自然保护区条例,3人捕获野生石蛙5只,暂未构成刑事犯罪,管理站工作人员没收并放生石蛙,对3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写检查在保护区内张贴,指出3人所捕获石蛙为省重点保护动物,已经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经过批评教育,3人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保证今后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通讯员 郭义东 周立林 吴林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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