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0-26日,大老岭派出所组织民警对辖区民爆物品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四个方面。
检查中,派出所主要采取“五查五看”的方式进行检查,一查仓库值班情况,看是否坚持24小值班制度;二查民爆仓库出入库台账,看是否完善出入库手续;三查民爆仓库实物,看是否与台账相符;四查仓库周围环境,看是否有易燃易爆等隐患存在;五查现场爆破作业,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现象等。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派出所共发现2起不安全隐患,派出所严格按照规定,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要求责任单位在整改期间不得爆破作业,必须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为了解决大岚公路改造爆破量大的问题,确保大岚公路改造工程的工期,2005年9月,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由大岚公路改造承建单位宜昌兴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爆破作业,在大老岭林区设立民爆物品仓库。自设立民爆物品仓库以来,大老岭派出所把民爆物品管理作为辖区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组织爆破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业务技能;定期及时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仅今年上半年,派出所便组织召开3次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开展6次安全检查、3次现场作业指导,确保了在民爆物品管理上不出现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