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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岭管理局2017年度十三件大事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1日   浏览:次    字体:

大老岭管理局2017年度十三件大事

 

一、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批

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黑龙江盘中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国办发〔2017〕64号)文件,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公布之列。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4225公顷,其中核心区5217公顷、缓冲区4410公顷、实验区4598公顷。功能区划范围和坐标已上报国家环保部待公布。机构变更和升格文件已上报省委编办待审批。这是大老岭历史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丰硕回报,是大老岭转型升级、凤凰涅磐的重要标志。

二、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扎实高效

根据环保部下发的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和《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情况实地核查与整改工作的通知》下发的疑似问题清单,保护区共存在5类14个疑似突出问题。在环保督查整改中,按照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多管齐下、提升素质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小措施,全力推动环保督查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保护区所涉及的5类14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具备销号条件,已申请销号。

三、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

市委编委宜编〔2014〕101号文件批复确定大老岭林场为公益Ⅰ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8名,宜昌市编办、宜昌市财政局以宜编办[2016]185号《关于核定宜昌三峡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钱养事份额”的批复》核定林场以钱养事份额12名,使林场岗位总数达到60人,经费纳入宜昌市财政预算,2017年市财政预算林场运行经费868.83万元;千斤园农业村的村级运行经费15万元已纳入市财政预算,村惠农强农政策继续纳入了夷陵区邓村乡管理;构建了局、站的公益林管护体制,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12名“以钱养事”全部依规到岗,充实了基层管护力量;林场可经营性资产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分门别类、依法审批、单独经营、独立核算;结合大老岭实际,编制完成了《大老岭森林经营方案》,已上报省厅待批;化解市木材厂贷款债务本金275万元;编制大老岭人才结构模型,完成第三轮岗位设置。

四、三峡后续规划项目自查和省级复查全面完成

三峡后续规划项目包括植被恢复、生态廊道、动物栖息地廊道建设3个项目,2017年度完成苗木栽植17439株,草种补播318亩,苗木抚育350亩55080株,鼠害防治287亩。完成了三峡后续规划项目煞尾工程、项目变更、实绩核查、绩效评估、县级造林自查和省级核查,修订完善了竣工图,正在开展工程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核,为项目竣工验收和财政投资评审做好前期准备,确保三峡后续项目顺利验收。

五、对口支援项目对接会议效果显著

7月6日,省发改委副主任、三峡办主任王玉祥,省三峡办副主任丁凡璋等一行前往大老岭自然保护区开展对口支援调研并召开项目对接会议。省直相关部门、省直企业等对口支援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后,大老岭管理局按照会议精神,及时向对口支援单位积极汇报,主动沟通,抢抓对口支援机遇,谋划对口支援项目,用好对口支援资金,发挥援建项目效益,已落实对口支援资金80万元,超年初计划30%,主要用于大老岭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济困,就业培训等,实现了移民“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让全民共享生态保护成果。

六、大老岭对外交通基本改善

大老岭省道二级公路包括南大路(兴山县南对河至大老岭)和乐大路(乐天溪陈家冲村至大老岭),全长88.455公里,大老岭管理局利用对口支援平台,争取省交通厅纳入规划和年度计划,其中南大路全长28.667公里、乐大路全长59.788公里,路基宽度8.5米,行车道宽度7米,南大路为砼路面,乐大路为沥青黑化路面,均已全面建成,宜昌城区至大老岭时间缩短,路状大为改善。

七、审计检查整改落细落实

以审计检查为契机,不断强化问题整改和规范管理。先后接受市林业局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津补贴发放检查审计,市发改委移民后续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检查,市委巡视组“回头看”专项问题整改工作检查审计,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等6次。完成了各类津补贴及福利发放自查清理、银行账户及资金清理、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的自查清理等6项自查清理和整改工作;完成了移民后扶和三峡库区基金十年审计整改、移民点题督查工作。对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八、市林业局赋予新增职能履职全面启动

按照市林业局统一安排布署,赋予大老岭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指导和管理、全市森林康养产业指导和协调、全市木竹产业协调和服务。大老岭管理局按照新增职能,履职尽责,抽调专人组建办公室,快速启动相关工作,现已完成全市22个国有林场改革验收申报工作,森林康养产业和木竹产业推进计划已拟定,为全市国有林场改革、森林康养产业、木竹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九、宜昌市木材厂整体征收拆迁工作基本完成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讲话精神,服务宜昌大城建设。砂场取缔清理工作全面完成,累计清理整治花明港码头砂石经营企业4家,共处理砂石1.2万吨,矿石2万吨;完成市木材厂拆迁补偿60户,拆迁面积5425.44平方米,落实房改政策18户。

十、资源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指山管理站的启用,与新宫、千斤园管理站形成西、南、北三足鼎立之势,以大老岭管理局为中心的局站管理体系正式形成,资源保护工作步入新常态;启动了盐坑管理站业务技术用房、新一轮农网改造、防火三期项目建设;电站扩容增效并网取得突破、新宫管理站维修全面完成,全面清理扩修内外防火线67公里、继续推行烧灰积肥、文明祭祀补偿政策和联防体系,五指山管理站网络建成开通,织密了火源管控新体系,资源保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取得了连续47年无火灾的好成绩;组织7个单位共计46人开展了防火扑救和安全撤离理论知识培训、现场实战演练,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和大检查6次,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资源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

十一、文明创建结硕果

一是推进学习型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五星级”党员创评工作,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和外出培训制度,通过专题辅导讲座、设置大型电子屏、大型公益文化墙、森林抚育竞赛、知识竞赛、三微创作竞赛、开通政务办公门户网实现无纸化办公、观看禁毒和反邪教警示片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二是建立志愿服务常态机制。被市科协认定为“四星级”的大老岭生态保护协会,网络会员常年活跃在科技下乡、文明劝导、义务献血、资源保护、环境治理、抢险救灾、扶贫济困等一线岗位上,志愿机制成为常态,公益服务成为风尚;三是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传承“大老岭”精神,不断挖掘和宣传身边道德模范,争创“文明单位”和“巾帼示范岗”等方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眼、入脑、入心;四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发放花怡北教育基金2万元帮扶子女上学,扶贫帮扶36户3.02万元;机关党支部捐款1050元,结对帮扶农村困难党员黄胜虎发展林下中药材,全年增收3160元。

十二、全面从严治党迈出新步伐

一是先后建立“一岗五责”、“三本六表”、“三员共责”管理制度,强化痕迹管理,打通落实 “最后一公里”,确保将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让各项工作落地生根;二是建立了以纪委为主、各支部纪检委员和11名党风政风监督员为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充实了监督力量,健全了监督机制,实现纪检监督全覆盖;三是坚持以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正面鼓励为原则,通过检查督办“挑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重要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全年共开展检查督办6次;四是以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为主体,开展“九个一”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全年在中省以上媒体开展宣传19条次,在市级媒体宣传52条次,开展网络宣传127条次,先后8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稿被宜昌纪检监察网采用。

十三、大老岭获得新荣誉

被中国林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中国林场协会授予“2017中国最美林场”称号;

被省文明办再次确认为“2016-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被中共宜昌市委 宜昌市人民政府评为“2015-2016年度市级最佳文明单位”;

被中国林场协会评为“森林康养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被中国林学会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林业科普基地”;

被湖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表彰为“湖北省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先进单位”;

被中共夷陵区委 夷陵区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被中共夷陵区委 夷陵区人民政府评为“平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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