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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岭林场被夷陵区委表彰为2012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单位

  • 作者:谭海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2日   浏览:次    字体:

 

大老岭林场被夷陵区委表彰为2012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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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岭林场党委主办                      2013年2月20

 

大老岭林场被夷陵区委表彰为2012年度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单位

 

(通讯员谭海燕报道)  2013年2月6夷陵区委以宜夷文[2012]6号文件,对全区社会管理平安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大老岭林场在受表彰之列

2012年,大老岭林场以构建平安和谐新林区为目标,全面贯彻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严格执行社会管理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综治维稳工作,取得了无森林火灾、无刑事案件、无群体事件、零上访的显著成效。大老岭林场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经常性深入社区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各种矛盾,及时妥善处理纠纷、信访,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森林公安派出所重点开展了缉枪治爆、缉毒专项行动,受到了省森林公安通报表彰。林场党委统筹考虑林区群众、村民、移民、员工、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买断人员的利益,创造就业机会,改善林区住房,落实社会保障,促进民生改善,形成了维护稳定,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

大老岭林场将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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