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9期
大老岭管理局党委主办 2019年8月2日
大老岭管理局:虾子沟码头征收补偿协议正式签订
(通讯员黄利民) 在历经一年的宣传发动、资产评估、确认等艰苦细致工作的基础上,7月26日,宜昌三峡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慎东同志与夷陵区政协副主席、虾子沟片区三峡游轮中心棚改项目负责人刘红就虾子沟码头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流,并正式签订虾子沟码头征收补偿协议。
徐慎东同志表示,支持宜昌大城建设,是大老岭管理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一是坚决按照征收办的要求,限期交付土地;二是积极主动配合征收办妥善安置拆迁居民;三是严格执行征收补偿标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
宜昌三峡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虾子沟码头坐落于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虾子沟,土地面积12387.5平方米,属三峡游轮中心项目征收补偿范围。经宜昌红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补偿价款为1892万元。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大老岭管理局积极主动配合,完成码头货物清运上万吨,安全拆除24户3000平方米居民楼,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现已具备净地交付条件。